重庆市连续9年将饮用水水源保护列入为民办实事的“八大民心工程”重点推进,解决了一批影响群众饮水安全的突出环境问题。重庆主城区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连续6年全部达到水域功能标准,未发生一起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污染事故,有效保障了人民群众饮水安全。
城乡统筹科学规划
重庆市科学规划水源地,合理布局供水厂。重庆市政府先后制定了《重庆市城区水资源规划》、《重庆市主城区供水规划》,要求各区结合地方有关规划,统筹考虑当地水源水量、水质和风险程度,以及自来水厂的处理工艺和配套措施等情况,科学制定城区、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建设规划。
重庆市划分了主城区94个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,对主城区14个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标识进行了规范化设置。
同时,科学开展评估,建立动态数据库。重庆市完成了全市900多个乡镇的910个乡镇饮用水水源调查工作,建立了乡镇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调查及地理信息系统。
截污控源保证清洁
重庆市开展专项整治,彻底取缔保护区内的污染源。实施保护区内船舶、码头污染综合整治工作,共取缔坝坝鱼船和餐饮船17只,责令15只船舶退出保护区。全面取缔饮用水水源水库内投饵施肥网箱养鱼、承包养鱼等行为,规范全市饮用水水源水库管理。
从2004年开始,重庆在每年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中,集中开展饮用水水源保护后督察,解决了河道采砂等不符合集中式饮用水水源管理要求的问题。
重庆市实施水环境达标工程,从源头改善水源地水质。加快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。主城区累计建成城市污水处理厂17座、小城镇污水处理厂68座,污水处理总能力达到175万吨/日,实现了建成区和建制镇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。开展次级河流综合整治,截至2012年6月,累计投入65亿元,完成1403个工程项目5800余个子项目,21条河流均满足水域功能要求或消除黑臭。
加大工业污染防治力度,推进工业企业园区化,实现工业企业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。实施畜禽养殖污染整治,减少农业源污染物排放。重庆市政府明确规定,二环内禁止养殖,并限期进行取缔。2010年以来,主城区共取缔和搬迁各类养殖场(户)1797家,彻底解决了畜禽养殖对水环境的污染。
重庆整合供水资源,成立了重庆水务资产投资公司和重庆水利投资有限公司两大公司,统筹主城区供水,优化供水结构。同时,对水质风险等级高、富营养化风险等级高、有毒污染风险等级中级以上,以及取水量在1.5万吨以下的小型水厂实施关闭,将其供水区域纳入城市公共供水范围。
深入开展农村面源污染防治,提高饮用水质量。2010年以来,重庆在9个区县、27个示范片区、219个行政村开展了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和生态示范建设,将饮用水水源作为一项重要整治项目,70余万农村人口直接受益。
两江互济水库备用
重庆市加强饮用水定期监测巡查,实现精细化监管。规范开展日常监测,明确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监测断面(点位)、监测因子、监测频次、监测规范等。
重庆市建立饮用水水质自动监测系统,建成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自动监测超级站。长江朱沱水质自动监测站系统全面更新并开展VOC和生物毒性监测试点,成为全国监测指标较多、手段较先进的水质自动监测站之一。建立监察管理制度,每月开展不少于1次的现场监察,水源地水厂对水源地的日常巡查每天不少于4次。
强化备用水源建设,实现“两江互济”。重庆主城区坐拥长江、嘉陵江,拥有得天独厚的饮用水水源优势,按照“立足两江,互为补充,水库备用,分片调水;先生活、后生产”的调水原则,重庆大力实施“两江互济”工程,确保了紧急状态下两江水源互调。
此外,重庆还完善“市、区、水厂、风险源”四级风险防范体系,有效保障了饮用水安全。